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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第18号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盛华仁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曾培炎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 石广生
二○○○年六月十六日
为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鼓励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发展中西部地区比较优势产业和技术先进的企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带动中西部地区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制定本目录。
  本目录基于中西部地区自身的条件,提出了各地在环境、资源、人力、生产、技术、市场等方面确有显著优势和潜力的产业、产品。中西部地区通过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国外先进技术装备、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方式和国际大市场,促进这些产业和产品快速成长,发展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中西部地区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以及经济结构的转化和提高。同时,这些产业和产品也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范畴。
  属于本目录的外商投资建设项目,享受《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中鼓励类项目的各项政策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3号)中的有关优惠政策。
  本目录生效前的在建项目,亦按照本目录的有关政策执行。
  各有关方面依据本目录审批外商向中西部地区投资项目时,要全面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现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要注重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产品结构的改善,注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大生产能力。
  国家将根据经济发展和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的需求,适时对此目录进行调整、修订。
中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河南省
  1粮食、蔬菜、水果、禽畜产品、水产品的贮藏、保鲜和加工
  2林木营造及林木良种引进
  3棉纺织、印染生产企业技术改造
  4公路、独立桥梁和隧道的建设、经营
  5煤炭加工应用技术开发及产品生产
  6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站的建设、经营
  7铜加工企业技术改造
  8天然碱矿开采、加工
  9新型电子元器件开发、制造
  10新型数字产品及配套件生产
  11电能综合管理自动化及电工仪表制造
  12优质浮法玻璃加工
  13中药材种植、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