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中心
洛阳洛龙科技园工业地产招商开发函(含图)

  

尊敬的 先生:
  洛阳洛龙科技园(http://www.llip.gov.cn)地处洛阳市新城区城市规划区内,2003年9月规划建设,也是作为洛阳国家高新区第四期工程的名义开发建设,土地性质国有,规划面积13.9平方公里。基础设施按照城市区规划要求,实现了供电、供热、供水、天然气、通信等“八通一平”管网覆盖。已有40家企业入驻园区,全部达到设计产出规模后,将实现产值330亿元。产业涉及光电、硅材料及太阳能(4000吨多晶硅)、汽车及零配件、有色金属加工(20万吨冷轧铝板带)、先进装备制造等五大产业。园区已从国家报批土地12000亩,目前待出让工业土地4736.5亩,商住用地2482.2亩。
我们基本的开发思路:
  1、围绕五大产业,开发工业地产项目,建设园中园、多层标准厂房区、大学孵化器、保税仓库、物流园、出口加工区等项目设施,引进总部经济、创业投资和高精深加工项目。土地挂牌价不低于22.4万元/亩。参与园区工业地产开发的投资商,可依法优先获得园区商住区的地块开发。
  2、沿洛河风景带建设高层住宅及商务区。目前沿洛河园区段河滩地拟规划为高尔夫球场,正对外招商。土地评估价不低于70万元/亩。
  3、我们将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联合开发工业地产项目。
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随时与我们联系,并欢迎你们到洛阳考察调研。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9-65931188(办) 65931199(传真)
联系人: 孙亚平 13598183178
E-Mail: llip0379@yahoo.com.cn

                             洛阳洛龙科技园管委会:王宇


1、洛龙科技园区位图:



  2、《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的意见》(洛政[2007]116号)摘录:
  1.为加快推进全市标准化厂房的开发建设,市政府将在2006年已安排500万元奖励资金的基础上,2007年、2008年每年再安排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按竣工验收后实际建成的标准化厂房面积、容积率,对建设速度快、规模大的园区和项目建设单位给予奖励。
  2.对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一层全额征收,二层减半征收,三层以上免收;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的,免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将原有单层厂房改扩建成多层标准厂房的,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3.标准化厂房建设单位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后,市本级财政要比照其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等市级财政地方留成部分的税额,第一年补助100%,第二年、第三年各补助50%;对租用标准化厂房的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中介机构,按楼层高低给于一次性租金补助。补助标准一层0.5元/月?平方米,二层1元/月?平方米,依次类推,最高补助标准为2.5元/月?平方米。各县(市、区)对标准化厂房建设单位和入驻标准化厂房的企业可参照上述标准制定相应的补助政策。
4.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投资主体参与标准化厂房的建设经营。建成的标准化厂房可以自用、出租、转让。

3、园区近期拟对外挂牌出让工业地块基本信息

1、地块: E11(213.8亩)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1);
容积率:不低于1.6;
建筑密度:不低于35%;
建筑高度:层级应平均达到5层以上;
绿地率:不低于35%;
变配电、热力站等配套设施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景观输水二干渠从地块内通过,规划时应保持其畅通。

2、E12(214.3亩)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1);
容积率:不低于1.6;
建筑密度:不低于35%;
建筑高度:层级应平均达到5层以上;
绿地率:不低于35%;
变配电、热力站等配套设施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3、地块C3(75.2亩)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
容积率:不超过2.5;
建筑密度:不超过20%;
建筑高度:不应超过80米;
绿地率:不低于40%;
变配电、热力站等配套设施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总套数比例不小于70%。

4、地块C4(103亩)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
容积率:不超过2.5;
建筑密度:不超过20%;
建筑高度:不应超过80米;
绿地率:不低于40%;
地块内配建一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的开闭所和一座二类标准对外公厕;
热力站等其它配套设施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总套数比例不小于70%。


拟出让地块区位图:








 

版权所有2006@洛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Copyright@2006 llip.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